2022-04-13 00:00
台灣精銳:更新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 暨暫定承銷
更新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 暨暫定承銷價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1/04/13
2.公司名稱:台灣精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新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巿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72,430,000元,發行普通股
7,243,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0年12月
23日臺證上一字第110180689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之10%,計725,000股由員工
認購外,其餘6,518,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110年07月01日股
東常會之決議,由原股東放棄認購以供推薦證券商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
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優先分認規定之限制。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份,授
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
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本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同時以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
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
櫃有成交之三十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
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訂為每股新台幣175.44元(競價拍賣底價),依投標價格
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
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14倍為上限,故
每股發行價格暫定以新台幣200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募集金額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1年04月18日至111年04月20日
(2)公開申購期間:111年04月26日至111年04月28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11年04月25日至111年04月29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1年04月27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1年04月29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1年05月03日至111年05月05日中午前
(7)增資基準日:111年05月05日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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